关于对离任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
受学校组织部委托,依照有关文件规定,审计处自2021年10月起,将对郭传鑫等21位同志任原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其他单位。特此通知。
审计组组长:张宗利
审计组成员:张 波
联系电话:0632-3786621 E-mail:sjc@uzz.edu.cn版权所有 枣庄学院审计处 2009 鲁ICP备05047007号